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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宝(300052)投资者索赔案向法院提交立案,劲嘉股份(002191)索赔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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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9月中旬,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300052)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已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审核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8月9日晚,中青宝(300052)公告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于近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云霞进行立案。

  而在此前的7月26日晚,中青宝公告,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经查,中青宝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云霞因涉嫌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中青宝公司在知悉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开信息显示,中青宝(300052)投资者索赔前期已有过相关投资者索赔案例,并且投资者基于之前的违法事实获得胜诉先例,此次被证监会立案又增加一段可能的索赔条件,提醒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注意。

  2022年1月18日,中青宝(300052)公告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许峰律师认为,在2022年1月11日到2022年1月19日之间买入中青宝股票,并且在2022年1月19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还可发起索赔,该段已有投资者获得胜诉。此外在2024年1月4日到2024年7月27日之间买入中青宝股票,并且在2024年7月2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也已可发起索赔。

  除了中青宝投资者索赔案,(002191)投资者索赔案也还在持续推进。许峰律师代理的劲嘉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尚未起诉的其他投资者目前还可继续提起索赔。

  2022年4月15日,劲嘉股份公告,董事会于2022年4月14日下午收到公司总经理侯旭东通知,其于2022年4月1日签收上犹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的通知书。公司总经理侯旭东考虑因乔鲁予先生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其个人判断乔鲁予先生被立案调查事项与公司无关且不影响董事长正常履职,故未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022年4月14日,由于董事长乔鲁予未能出席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总经理侯旭东认为董事长乔鲁予已无法正常履职,因此向董事会报告上述事项。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判决在2022年4月6日到4月15日之间买入劲嘉股份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劲嘉股份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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