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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将出台商业健康保险配套政策文件,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将出台商业健康保险配套政策文件,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  第1张

9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险司司长罗艳君在会上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部署,出台商业健康保险配套政策文件。总体考虑是,进一步明确未来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方向和路径,扩大服务人群、服务领域、服务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在服务人群上,围绕老年人、患病人群、新市民等群体的需求,开发适配的产品,让老百姓买得到、买得放心。在服务领域上,促进健康保险与健康产业链、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将更多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的应用纳入保障范围,提升理赔服务品质。在服务方式上,逐步从事后理赔向事中事前增值服务转变,不断优化健康保险、健康管理综合服务,让客户省心、省钱、省时。

“我们也将积极推进部门间沟通协作,在数据互联互通方面,促进商业健康保险与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打通数据堵点和信息卡点,共同推进跨行业跨部门的信息互联互通和联动赋能,让产品的定价更科学、更精准。在医疗健康大数据应用方面,实现商业健康保险就医费用一站式结算,让数据多跑路,让客户少跑腿,让保险理赔更便捷。在财税政策方面,引导保险行业用足用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让健康保险惠及更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罗艳君说道,我们相信,商业健康保险将以落实《若干意见》为契机,进一步提质增效,守护人民健康福祉,服务健康中国战略。

据她介绍,最近几年,为了适应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和“病有所依”的民生诉求,商业健康保险持续发力,服务保障功能显著提升。这里想跟大家分享一组数据,到目前为止,我国一共有157家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险业务,有财险公司、也有人身险公司,累计承保近8亿人次。过去5年,商业健康保险为患病人群累计支付1.7万亿元的经济补偿。到目前,保险业积累的长期健康保险责任准备金超过2.3万亿元,成为客户未来医疗健康的坚实储备和保障。

9月1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提升健康保险服务保障水平,包括扩大健康保险覆盖面;丰富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形式,推动就医费用快速结算;将医疗新技术、新药品、新器械应用纳入保障范围;发展商业长期护理保险;持续做好大病保险服务保障;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深度融合;鼓励面向老年人、慢病患者等群体提供保险产品;试行区域保险药械目录;探索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黑名单”制度。同时,探索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与商业健康保险信息平台信息交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