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1号狙击手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于其官方平台“披露”板块下,发布了一系列“上市公司最新公告”,其中一条源自的致歉公告尤为醒目,迅速吸引了法律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该公告之所以引发热议,是因为其背后牵涉到了一家在证券法律领域享有盛誉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所,且涉及的是一起颇为尴尬的低级错误。
此次引发讨论的公告,其标题明确指出了问题的核心:“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及致歉公告”。
我们在查看公告详细内容后,不难发现,问题的症结在于国浩律所在为吉祥航空准备的《法律意见书》中,竟然在应当明确标注“吉祥航空”名称的关键位置,错误地插入了另一家公司的名字——“”。
以下是公告全文:
看来模板复制要认真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