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郭婧婷 北京报道
证券从业人士利用内幕消息炒股稳赚不亏吗?答案是否定的。
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一则处罚书震惊金融圈,“投行老总”“内幕交易”“亏损50%本金”“反被监管巨额罚款”“禁入市场”这几个关键词组成了一个吸引眼球的故事。
另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一名券商工作人员曹某,借他人名义买卖股票,两年半亏损77万元,被证监会处以20万元罚款,合计“损失”近百万元。
近年来,证券行业中出现了一些违规行为,如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披违规等,除了上市公司高管、大股东等,资本市场“守门人”亦沦陷其中,包括中介机构人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等也卷入内幕交易。
“券商投行参与内幕交易案的特点是信息优势明显、专业性强和影响范围广。券商投行人员在工作中能够接触到大量的未公开信息,具有天然的信息优势。而且,券商投行人员通常具备专业的金融知识和投资经验,能够更加巧妙地运用各种交易策略和手段进行内幕交易。”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券商投行在资本市场中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力,其参与内幕交易可能会对多个市场主体产生重大影响,如上市公司、投资者、市场信誉等。
“这些案例提醒我们,即使是在信息高度透明的今天,仍有人试图通过非法手段牟取私利,但最终难逃法网。对于投资者而言,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盲目跟风,选择正规渠道投资。”中国金融智库特邀研究员余丰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
投行员工违规炒股反巨亏
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书清晰地还原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投资银行总部原总经理赵某因内幕交易股票,亏损532万元,被证监会处以460万元罚款,合计“损失”千万元,并遭受10年证券市场禁入的严厉处罚。
2020年2月17日,光大证券康某结合星星科技情况和融资规则,设计了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两天后,康某向赵某汇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情况,赵某指示康某进行重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2月22日,赵某参与了与该项目的视频会晤。3月15日,星星科技发布相关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在利益的驱使下,赵某决定铤而走险,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股票交易,企图通过内幕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
2020年2月25日、28日,赵某使用“赵某江”证券账户合计买入星星科技160.16万股,成交金额1141.2万元。
然而,事与愿违,市场的变化超出了他的预期。2021年8月18日、19日,赵某累计卖出所持有星星科技全部160.16万股,成交金额609.6万元。经计算,上述交易亏损532.6万元。赵某的内幕交易行为不仅未能带来预期的收益,反而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证监会最终认定,星星科技发布的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在信息公开前属于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2月22日,公开于2020年3月15日。赵某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2月22日。
因此,证监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对赵某处以400万元罚款。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对赵某处以60万元罚款。
根据相关法律,证监会对赵某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对于该事件,光大证券向媒体回应称,坚决支持证监会对公司前员工行政处罚的决定,将严格按照公司问责制度规定,对责任人严肃责任追究,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开展全面自查整改。
田利辉表示,这些案例提醒市场参与者,在经营主体的制度背景下,即使有信息优势,也不能保证交易一定成功;同时,任何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值得关注的是,除了光大证券,今年以来,还有多家券商投行负责人被查。8月,负责投行业务的总裁助理、投资银行总部原总经理王晨被有关部门带走调查,投行负责人姜诚君被有关部门遣返回国调查。9月6日,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总经理王昭凭日前被监察机关依法留置。
9月14日 ,因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曾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20人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近年来,证券从业人员利用他人账户违规炒股的案例频出,证券从业人员炒股会带来哪些影响?
在田利辉看来,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特别是违规操作,会对市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扰乱市场价格机制、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投资者利益等。此外,此类行为还会对金融机构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导致客户信任度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业务发展。
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案处罚同比增长10%
2024年以来,证监会对涉嫌内幕交易的监管持续加强,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打击和预防内幕交易行为。
所谓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的违法行为。
证监会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上半年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类案件共作出处罚45件,同比增长约10%,处罚责任主体85人(家)次,同比增长约37%,罚没金额约23亿余元,同比增长约9%。
不过,从近年来的监管处罚案例来看,内幕交易的惩罚对象多为上市公司及董监高人员,券商中介机构人员进行内幕交易的案例较少。
今年5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通报该院10年来依法审理的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情况显示,近10年,该院及辖区法院审结证券期货犯罪案件209件,其中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案件22件,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犯罪41件。上海一中院副院长徐世亮表示,实施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部交易等,离不开资金、技术等黑灰产业的配合帮助,极易形成产业链。
2024年以来证监会处理的内幕交易案件呈现哪些特点?对此,余丰慧分析,2024年以来,证监会处理的内幕交易案件数量显著增加,特点表现为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大、手法隐蔽多样。特别是券商投行人员参与的内幕交易案,往往利用职务之便获取未公开重要信息,进行非法交易。这类案件的特点在于信息获取渠道特殊,且通常涉及较为复杂的金融产品和交易结构,给调查和取证带来较大难度。
“在识别和打击内幕交易方面,证监会积极采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比如通过建立异常交易监测模型来自动筛选可疑交易记录,利用机器学习算法分析,快速锁定潜在违法行为。例如,在一起内幕交易案中,监管机构借助AI技术发现了交易者之间异常的资金流动模式,进一步调查后确认了内幕交易的事实。”余丰慧表示。
今年年初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首席检查官、稽查局局长李明表示,证监会将通过全方位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构建“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
萨摩耶云科技集团首席经济学家郑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证监会正在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来识别和打击内幕交易行为。例如,他们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监控和分析市场的交易数据,以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和模式。同时,他们也可以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来训练和开发更准确和高效的算法,以识别潜在的内幕交易行为。在实际案件中,这些技术已经被用于检测和追踪交易活动,以帮助监管机构确定违规行为并采取适当的行动。
内幕交易对证券市场的公平性和效率有哪些影响?余丰慧关注到,内幕交易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降低了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使得中小投资者处于不利地位。近期,有关方面正考虑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内幕交易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保护投资者权益。比如,探讨引入集体诉讼机制,允许受害投资者联合起诉,共同追讨损失。
“内幕交易严重破坏了证券市场的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了投资者利益,降低了市场效率。它会导致市场资源配置失衡,影响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至于法律改革方面,随着技术的进步和金融市场的复杂化,监管规则也会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的挑战。”田利辉表示。
受访人士称,此案提醒广大投资者:投资须谨慎,不应轻信所谓的“内部消息”,而应基于公开透明的信息作出理性的投资决策。只有这样,才能在风云变幻的市场中稳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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